各鄉鎮(街道)政府(辦事處),縣直有關單位:
《武平縣推動2025年一季度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》已經縣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5年1月23日
武平縣推動2025年一季度經濟社會發展
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
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,全面落實中央、省委、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按照縣委十四屆八次全會部署,全力對接落實國家一攬子增量政策,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,努力實現一季度良好開局,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打下堅實基礎。特制定如下措施:
一、全力提振消費市場
1.實施提振消費春季專項行動。繼續加大對傳統商業和電商企業的支持力度,鼓勵各類商家舉辦“網上年貨節”等線上線下促銷活動。開展“全閩樂購”跨年迎春消費節,做好省、市發放消費券、促銷活動補貼各種政策宣傳。(責任單位:縣商務局)
2.持續激發文旅市場消費活力。組織開展2025年“農家歡·村村樂”鄉村春晚、村“BA”籃球聯賽、非遺傳承與展演、興賢坊街頭藝術展演活動及各景區景點春季文旅活動等10場次以上,推出春節祈福游、非遺迎春游、康養休閑游、美食旅居游等四條旅游線路產品,力爭一季度全縣接待游客人數超211萬人次,游客旅游總花費超19億元。(責任單位:縣文體旅游局)
3.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。研究制定穩定房地產促銷政策,持續實行三孩家庭購房補貼,一季度延續2024年支持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住房“以舊換新”政策,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,鼓勵房地產企業開展春節商品房促銷活動。加強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宣傳,督促各機構落實新機制,減輕個人住房貸款利息負擔。探索房票、“共有產權”購房模式。擴圍增效房地產融資協調“白名單”,優化房地產預售許可審批,督促已出讓未開工項目及時開工。(責任單位:縣住建局、自然資源局、國資金融中心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國家金融監管局武平監管支局)
4.加力消費品以舊換新。跟進落實、有效接續“兩新”政策,爭取更多特色優勢的產品納入國家補貼范圍,促進“兩新”帶“兩優”。優化分領域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,推動資金加速直達企業和消費者。根據中央、省、市出臺的2025年度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,有序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落實、落地。(責任單位:縣發改局、商務局、交通運輸局、農業農村局等)
二、全力擴大有效投資
5.全力攻堅重點項目建設。以開展重點項目攻堅戰役“五個一批”工作機制為抓手,深入實施重大項目一季度“一月一簽約”“每月開竣工”互比互看活動。聚焦項目全生命周期,持續落實項目推進“五大攻堅”機制,強化審批、用地、資金等生產要素保障,力爭一季度實現開工項目35個、竣工項目5個,100個縣重點項目完成投資27億元以上。鼓勵春節期間不停工、少停工、早復工,加快推進中央、省預算內投資、國債和專項債項目建設進度。(責任單位:縣發改局、項目服務中心,縣直有關單位)
6.加快各類資金撥付使用。加快預算內投資、超長期特別國債、增發國債、專項債等項目進度和資金撥付,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,強化統籌調度庫款,加快以上資金支出。(責任單位:縣財政局、發改局,縣直有關單位)
7.加大招商引資力度。持續開展大招商招好商活動,推動一批在談項目簽約,力爭一季度新簽約項目10個以上,組織開展好一季度集中簽約活動。(責任單位:縣商務局)
三、全力支持企業提質增效
8.支持企業穩產增效。一季度產值同比增長10%以上的企業,用電量同比增長5%以內的,增量按0.05元/度給予獎勵;用電量同比增長5%-10%的,增量按0.08元/度給予獎勵;用電量同比增長10%以上的,增量按0.1元/度給予獎勵。屬于新上規模工業企業,且2024年一季度沒有用電基數,按當季用電量的30%給予每度電補貼0.05元。用電獎補資金包含省、市出臺政策中縣級應承擔部分,單家企業獎勵金額低于2000元的不予獎勵。礦產品加工及高耗能產業目錄企業不享受此政策。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縣工信科技局)
9.全力以赴助力企業拓展市場。對參加由縣工信科技局組織的國內重要展會,單場展位費(攤位費)1萬元及以上的,按展位費(攤位費)的25%每年給予一次單場展會獎勵,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支持工業企業在國內各地舉辦產品推介會、新品發布會、訂貨會、經銷商大會等開拓市場活動,參會企業數達20家以上且單場活動布展費用2萬元及以上的,對舉辦活動的企業按布展費用給予不超過25%的補助扶持,單家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縣工信科技局)
四、全力抓好冬春農業生產
10.加強冬春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。積極擴種馬鈴薯、油菜等冬種春收糧油作物,全面落實春糧播種面積1450畝、油菜播種面積800畝目標任務;強化蔬菜、食用菌、水果和茶葉等生產,完成8.5萬畝蔬菜種植和2000萬袋食用菌栽培,加強技術服務和冬春災害性天氣預警提醒,力爭春收作物面積穩中有增、產量有所增長。落實生豬養殖場改造提升,做好秋冬季動物疫病防控,穩定生豬產能,持續抓好象洞雞、肉鴿、黑山羊、“四大家魚”等特色畜禽漁產品生產。一季度,力爭生豬出欄12.85萬頭,家禽出籠452萬羽,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長3.5%。落實各級種糧扶持政策和《武平縣進一步穩定發展糧油生產十條措施》(武政規〔2024〕3號),對規模種植糧油、糧油機械化生產、推廣糧油高產高效模式等給予扶持補助。(責任單位:縣農業農村局、林業局)
11.持續壯大林業產業。實施2025年現代竹業重點縣項目和省級財政花卉產業發展項目,一季度完成新建(維修)竹山機耕道5公里、建成溫室大棚4畝、完成造林綠化2.2萬畝,新育林木苗木110畝。(責任單位:縣林業局)
五、全力抓好要素服務保障
12.竭力鼓勵和支持企業留工。經縣工信科技局認定,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,對2025年春節當月連續穩定生產(2025年2月份用電量不低于1月份的80%)的工業企業,可按當月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300元/人標準,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。(責任單位:縣人社局、工信科技局)
13.加大企業用工服務保障。組織舉辦“才聚武平·‘職’等你來”系列招聘活動,社會機構(含商會)、企業“老帶新”員工為我縣企業引進勞動力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的,按引進勞動力人數給予500元/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。(責任單位:縣人社局、工信科技局)
14.加大小微企業貸款支持。進一步落實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工作,一季度對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做到走訪全覆蓋、應貸盡貸。力爭一季度末,全縣小微企業融資余額增加1.5億元。加力推動首貸、信用貸、無還本續貸,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。(責任單位:縣發改局、財政局,國家金融監管局武平監管支局)
15.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。引導村鎮銀行、信用聯社、泉州銀行(武平支行)等縣域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“批量擔保業務”,支持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發展。建立完善的風險評估、監控和處置機制,加強與金融機構協作,共同防范化解風險,推動擔保業務穩健發展。力爭在一季度末對小微企業新增融資擔保515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縣財政局、國資金融中心,國家金融監管局武平監管支局)
16.加強用地用林保障。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,實施增存掛鉤制度激勵再開發,強化節約集約用地考核,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。對于需報批項目實行項目清單化管理,專人對接。積極向省、市申請預支用地計劃指標,保障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。實行“一對一”服務,做好建設項目用林需求摸查。加強與省、市林業局的溝通協調,充分保障一季度涉林重點項目、民生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使用林地需求。(責任單位:縣自然資源局、林業局)
17.組織開展工會春節慰問。開展“福地同春·暖心四送”主題送溫暖活動,重點走訪慰問困難職工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、環衛工人、高新園區企業職工、苦臟累險行業及堅守崗位一線職工等,讓廣大職工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。(責任單位:縣總工會、發改局、工信科技局)
六、全力穩定外貿外資增長
18.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。組織引導縣內企業參加各類境外展會,幫助企業爭取廣交會展位。積極宣傳市級對參加境外線下展會的企業給予第一個展位(9㎡)定額扶持,第二個展位按照定額的一半給予扶持的政策,指導企業爭取上級補助并及時撥付到位。(責任單位:縣商務局、財政局)
19.加大外貿金融支持。支持企業開展外匯避險業務,拓展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覆蓋面,優化運營匯率避險“公共保證金池”,為企業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提供保證金支持。宣傳出口信用保險扶持政策,鼓勵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,對投保費用給予支持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的支持力度。鼓勵縣域銀行機構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,在授信、放款、還款等方面持續優化對外貿企業的金融服務。力爭一季度末,全縣境外存貸款余額實現正增長。(責任單位:縣商務局、財政局等)
20.加大外資引進落地。積極參與省市組織的赴境外開展招商引資活動,落實省、市外商投資優惠政策,對全縣新設(含增資)外資項目實際到資符合有關條件的,按實際到資每美元給予0.05元人民幣獎勵,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。(責任單位:縣商務局)
七、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
21.做好保供穩價工作。嚴格落實價格補貼聯動機制,加強價格監測預警,必要時及時啟動聯動機制。強化產供儲銷運銜接,做好“兩節”期間糧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,適時啟動平價商店銷售,確保市場供應充足、價格基本穩定。(責任單位:縣發改局、商務局)
22.抓好歲末年初安全防范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,全力開展消防、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房屋、燃氣、非煤礦山、防汛、防火等重點領域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,堅決遏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。緊盯重點時段安全防線,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制度。強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,及時幫扶救助受災群眾。(責任單位:縣應急管理局)
以上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。各項措施具體解釋工作由各責任單位承擔。


閩公安網備:35082402000101

